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队伍高质量发展,结合《西南大学“英才工程”实施办法》(西校〔2022〕193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与合作,保障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校修订了《西南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西南大学国内访学协议书》、《西南大学国内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并梳理了《西南大学教师国内培养申办指南》和《西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申办指南》。请各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做好本单位教师的管理和审批。
下载路径:
js5金沙2004cm(中国)有限公司主页—办事指南—师资培养
2.请2023年在职攻读学位但还未提交材料签订《西南大学国内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的教师,于4月30日前按照《西南大学教师国内培养申办指南》完成相关手续。
3.请出国留学已经回国还未完成回校报道手续的老师根据《西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申办指南》完成相关手续。
联系人:张静 江沂芯
联系电话:68366106
办公室:行署楼B栋126
js5金沙2004cm(中国)有限公司、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