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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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高  渊

科长

行署楼B栋

105

023-68254558

595481753@qq.com


1.负责教职工的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绩效工资管理;

2.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金、医疗救助金等有关事宜;

3.协助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人事制度文件的制订与实施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  开

科员

行署楼B栋

105

023-68252460

595481753@qq.com

唐荣燕

科员

行署楼B栋

105

023-68252460

6100303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