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15: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博士后项目申报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申报条件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简称“连续培养资助”。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鼓励设站单位采用“定向招收培养”方式与在读博士签订毕业进站协议,重庆市博管办给予设站单位一定经费资助,用于协议进站博士科研补助、学费、生活补贴等。设站单位在受资助人进站后,一次性将资助经费立项划拨给受资助人。

(一)资助标准:3万元/人·3年期;2万元人·2年期;1.5万元/人·1年期。

(二)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与设站单位签订《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承诺博士毕业后全职进入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如有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重庆市博管办按规定追回补助资金。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报《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提交到流动(工作)站;

(二)流动(工作)站汇总审核后,将《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申请汇总表》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提交纸质材料

(三)学校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和周五集中审核(假期除外),组织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签订《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上报重庆市博管办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流动工作站联系方式见网址:/s/renshi/bshglbgs2/20211110/4688806.html

四、联系方式

js5金沙2004cm(中国)有限公司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js5金沙2004cm(中国)有限公司培养科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申请汇总表.xls